根据效果图, 苏州目前约有私家车60万辆,之前曾有不少单位利用职工私家车发布单位广告,但由于相关的法规上没有具体规定,因此存在私家车车身广告不规范和各类企业鱼龙混杂的现象。“甲客”现象出现后,私家车开始为企业代言广告并赚取油费,这可能会导致整个车体广告市场更加混乱,因此为了加强本市机动车车体广告设置和发布的管理,确保道路交通安全,市工商部门近期会同公安部门研讨并出台了《苏州市机动车车体广告设置和发布管理规定》。

          根据《规定》的内容,从明年1月1日起,苏州全市范围内的私家车将允许打上自设性广告,但不允许打上经营性广告。在发布广告前必须由广告经营单位或广告主提前10日向工商部门申请领取《户外广告登记证》,并出示广告主和广告经营单位的营业执照、广告合同、车体使用协议、有效车辆行驶证、广告设计样稿和效果图等证明文件,经审核符合规定后才可发布车体广告。在确定的车种之外设置机动车车体广告的,还必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同意。